《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切实保护消费者安全的意见》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、国门安全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,是实现质量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科学预防和有效控制质量安全风险,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、促进质量提升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,是深化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
质检总局、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》

标准化作为国家一项基础性制度,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95 号)工作部署,加强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,有序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,针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“标准化+”行动,加快完善相关标准体系,通过标准制定和实施,统一建设规范 和技术要求,有效支撑和服务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,现提出以下意见。